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印发通知在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时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在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时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推动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活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通知》指出,让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通过劳动获取报酬,激发其自力更生、光荣脱贫的内生动力,是以工代赈政策的初衷。坚持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激发内生动力作为以工代赈工作的根本要求。******强调,要改进工作方法、改变简单给钱、给物、给牛羊的做法,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不大包大揽,不包办代替,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充分认识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发挥好以工代赈政策的功能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有关要求,充分尊重贫困县自主权,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的原则,将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瞄准整合资金使用范围,围绕年度资金整合方案中确定的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和引导贫困县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谋划和实施项目过程中,项目实施部门和单位应积极组织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切实做好工程实施、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准确、规范发放,防止套取骗取劳务报酬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