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荣县召开2018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涵养林建设工作推进会
9月3日,自贡市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纯忠在行政中心501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荣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涵养林建设工作推进会。县林业局局长罗凌,县政府办副主任余洋,县目督办、县财政、环保、农牧业、水务局分管领导,留佳、乐德、长山等22个乡镇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共53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荣县林业局局长罗凌通报了荣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涵养林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从组织实施方式、具体工作步骤、进度安排、信息报送、项目资金筹措等5方面细化了下一步工作安排。
荣县副县长刘纯忠充分肯定了荣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涵养林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强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涵养林建设既是环保整改工作,又是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务必高度重视,站在政治的高度抓好抓实涵养林建设工作。
对下一步工作,刘纯忠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高度重视涵养林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晰责任,明确任务,强化上下联动和协调配合;各乡镇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镇长亲自抓,责任村组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有人抓,有人干,能干好。二是明确任务,挂图作战。各级各部门要细化工作安排,制定作战图,实行挂图作战,紧盯目标任务,抢抓造林时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涵养林建设。三是详实调查,科学规划。按照市县环保整改工作要求,根据《自贡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一级保护区划定标准,各乡镇要认真开展实地踏查,进一步摸清家底,科学编制细化实施方案,实现一级保护区内宜绿则绿,应绿尽绿。四是协调配合,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履责,县目督办要切实加强对涵养林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要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慢作为、中梗阻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