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财政局2018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和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9〕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资金基本情况
2018年自贡市扶贫项目共计91个(独立项目80个,打捆项目11个),其中市本级23个、自流井区6个、贡井区9个、大安区5个、沿滩区7个、高新区1个、荣县14个、富顺县26个,涉及资金总预算34,972万元(财政拨款资金34,555万元,其他资金417万元,主要为农户自筹资金),其中市本级3,403万元、自流井区1,696万元、贡井区1,5***万元、大安区1,442万元、沿滩区2,877万元、高新区302万元、荣县8,236万元、富顺县15,452万元。扶贫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农业保险保费补助、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协调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我市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评价工作,印发了《关于转发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