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贸中心园区渔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就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贸中心园区渔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贸中心园区渔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贸中心园区南关村,范围为乘风路以东,丰产路以南,规划一路以西,规划二路以北。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103亩,建筑规模24.8万m2。
建设内容:住宅楼17栋,主体采用框架结构,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供暖、电信网路、燃气等公共配套设施。
建设周期:建设周期2年。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5.6亿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咸新区能源金贸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西咸大道中段55号启迪科技会展中心7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9-3318672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影路106号陕西环保大厦816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9-8542917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参与主要是针对项目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项目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项目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问询的方式对本项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本公示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