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经发局转发陕西省工信厅关于征集陕西省2013年两化融合项目和两化融合典型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的通知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园区: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优化工业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做强做大我省特色支柱产业,引导地方和企业加大两化融合投资力度,为全省两化融合树立典型示范,经研究拟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两化融合项目和两化融合典型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两化融合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1、两化融合、信息化促进集团管控与创新项目。 2、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两化融合、信息化项目。 3、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项目。 4、其他在本行业具有典型示范和创新意义,技术绝对领先的两化融合、信息化项目等。 二、2013年两化融合典型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征集方向 选择具有两化融合典型性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园区作为两化融合典型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在两化融合建设中进展快、应用成效显著的中小企业中遴选企业作为两化融合典型示范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两化融合项目申报要求: 1、在航天基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持续经营3年以上,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要求申报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企业领导重视两化融合和信息化工作等。 3、所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符合我省两化融合支持方向和重点。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业绩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规范,具有较好的资金筹措能力。 (二)两化融合典型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申报要求: 企业、产业园区对促进和带动行业、产业两化融合发展具有指导和支撑作用,典型性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经验突出、特色鲜明。同时,要求申报企业、园区领导重视,生产经营稳定,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 四、项目资金支持方式 两化融合、信息化项目资金的安排采取贴息和补助方式,以贴息为主。 五、须提交的资料 (一)项目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申报正式文件,包括企业、园区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主要内容、规模、建设期限、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和申请资金的数额、方式等。 2、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两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企业)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进账单及付息凭证等。 (二)两化融合典型示范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1、两化融合典型示范企业、园区申请表(见***) 2、两化融合典型示范企业、园区申报材料 (见***) 六、申报程序 (一)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辖区内项目初审汇总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报送航天基地经发局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日。 (二)中央驻陕企业,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初审后直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 (三)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的公平、公正、透明,提高工作效率,2013年度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并行申报的方式。请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在省工信厅(www.sxgxt.gov.cn)、省两化融合创新研究中心(www.sniii.com)网站登录两化融合项目申报系统,注册相关信息后进行申报。报送航天基地经发局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日。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信息化及两化融合主管处(科、室)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数量分配表(见***)规定的项目数量进行申报,超过部分不予受理。同时,要严把项目征集、初审关,要对照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条件,将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筛除。 (二)本年度项目申报坚持项目支持与典型示范树立相结合的原则,即:申报项目必须在区域、行业等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意义。同时,符合典型示范企业条件的企业、园区申报项目将予以优先支持。 (三)本年度项目资金重点向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工业园区及典型示范企业倾斜。 (四)2012年刚获得支持的项目单位、尚未竣工验收的两化融合项目单位不可再申报新项目。同一单位、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五)项目申报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编制项目方案和预算,将项目建设内容中土地征用、厂房建设、设备采购等与两化融合、信息化无关的内容和预算予以剔除,否则项目不予受理。 (六)两化融合项目及典型示范申报材料各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西安航天基地经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一份。 (七)联系方式 1、西安航天基地经发局: 刘 毅 周朔南 联系电话:029——85688743 2、省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 李栋斌 屈耀军 联系电话:029-87290929 87294033 3.省财政厅经建处:马彦良 联系电话:029-6893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