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2017年3月22日
电话:029-85688784
传真:029-85688784
通讯地址:西安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69号(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作出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拟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中铁新城项目 | 西安中铁联盈置业有限公司 雁塔南路与航创路十字西南角 | 项目占地44700.67m2,总投资77881.57万元,总建筑面积175560m2。主要包含10栋高层住宅及商业建筑和配套公共建筑。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水排放去向为第九污水处理厂,冬季采暖由市政集中供热管网提供。 | (一)在项目建设中,须严格按照《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开工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做到6个100%。施工中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进行夜间扰民作业。 (二)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在预售房时公示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生活污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方可排放,设计和建设中水回用系统,预留中水市政接口,敷设中水管网,用于绿化、冲洒道路等。 (四)地下车库通风量每小时应达6次以上。地下车库排气口位置要合理,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下风向且分散设置,并避开人群经常活动地方。 (五)项目必须按《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对配套建设的风机、水泵、备用发电机等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于地下独立设备间内,采取隔音、消声处理及设置减振装置等措施,保证设备噪声达标。采取双层隔声玻璃等措施,使周围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达到规定标准。 (六)商业部分如引进餐饮、娱乐等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项目时需另办理环评手续,建设中需预留独立烟道。 |
2 | 西安市航天基地乐美美食餐馆项目 | 西安市航天基地乐美美食餐馆 神舟四路与飞天路十字西南角智慧谷小区独立的商业裙楼内(共三层,本项目在二层) | 项目租用智慧谷小区裙楼已建成的空置商铺,总建筑面积680m2,共设置14个档口,装修完毕后再对各档口进行招租,就餐区可同时满足约260人就餐,经营项目主要有:饺子、手擀面、炒菜、米饭、米线、凉皮、蒸菜等; | (一)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小区化粪池,隔油池应做到日产日清,废油脂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餐饮油烟经双级高效油烟净化器(单级净化效率大于85%)处理后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要求,通过专用烟道经楼顶排放,排放口朝向不得正对居民楼。 (三)项目必须按《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对配套建设的风机等设施应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音、设置减振装置等措施,紧邻北边居民楼的窗户不得打开,同时严格控制营业时间,保证厂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