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7日-2017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2017年6月27日
电话:029-85688784
传真:029-85688784
通讯地址:西安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69号(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作出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拟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高效加压煤气化烧嘴和烟气脱硫脱硝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 | 西安航天源动力工程有限公司 飞天路289号 | 总投资10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租用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控股的西安航天远征流体控制有限公司的生产厂房,建设煤气化烧嘴生产线和研发的脱硫脱硝设备的测试试验项目。冬季供暖依托园区供热管网,夏季制冷采用分体空调。 | (一)项目工程建设阶段为厂房内部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应做好施工期扬尘及施工噪声防治工作。 (二)项目设备选型应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布置相关工段位置;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后排放。 (三)项目应建设污水处理站,生产清洗废水应先中和后同其他污水一起进入污水站处理后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要求后进入西安市第九污水厂。建议建设雨水回收利用系统,用于绿化及道路洒扫。 (四)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储存间,地面做硬化防渗,并明确标识。做好废乳化液和酸洗钝化膏的包装桶、沉淀中和池污泥等危废的收集、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建设单位应设置2台(2000 m3/h)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用于焊接烟气的处理。 |
2 | 中国西部欧洲创投商务中心建设项目 | 西安丰佳瑞起置业有限公司 东长安街以南、神舟四路以东 | 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项目占地13358m2,总建筑面积83375.2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240.95㎡,地下建筑面积10134.32㎡,主要包括2栋商务办公大楼和1栋机械停车楼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项目新增污水排放去向为第九污水处理厂,冬季采暖由市政集中供热管网提供,制冷采用分体式空调。 | (一)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开工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施工中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进行夜间扰民的施工。 (二)项目生活污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方可排放,敷设中水管网并预留市政接口,用于公厕冲洗、绿化、冲洒道路、洗车等用途。建议进行雨水回收利用,用于景观及绿化用水。 (三)地下车库通风量每小时应达6次以上。地下车库排气口位置要合理,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下风向且分散设置,并避开人群经常活动地方。发电机废气经排气装置+2.5m排气筒排放。 (四)项目必须按《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对配套建设的风机、水泵、备用发电机等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于地下独立设备间内,采取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及设置减振装置等措施,保证设备噪声达标。项目应按《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采取双层隔声玻璃等措施,使周围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达到规定标准。 (五)商业部分如引进餐饮、娱乐等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项目时需另办理环评手续,同时需预留独立烟道并安装油烟净化器及隔油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