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召开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会
10月13日上午,高陵区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会,安排部署我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征缴工作。副区长王小玲出席会议并讲话。区税务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区残联、各街办及承接缴费任务的有关银行等单位相关领导及业务骨干参会。会议由区税务局局长冯新荣主持。
会上,高陵区医疗保障局局长何鹏详细解读了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贫困人口参保、医保待遇享受等政策,重点就新参保人员登记流程及特殊人员筹资标准等政策进行了解读。
区税务局副局长刘小川对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征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征缴业务进行了培训,全面详细讲解了征缴对象、征缴标准、征缴方式及期限等,同时强调要防控风险、打通堵点,扎实推进征缴工作顺利进行。
通远街办、泾渭街办分别围绕2020年度征缴工作亮点做法和认真做好2021年度医保费用征缴工作作了表态发言;相关部门就征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讨论解答。
副区长王小玲在讲话中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多措并举、广泛动员,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居民参与度。二要强化培训。吃透文件精神,明确征缴要求,确保政策规定全面落实到位。三要加强协调。税务、医保、财政、民政等部门及各街办要相互配合,密切沟通,定期召开协调工作会议,及时有效解决征缴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堵点。四要摸清底数。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各街办要迅速行动、扎实安排,工作要细、要实,把底子弄清弄明,把人员分类标识,确保准确无误。五要压实责任。要明确目标,夯实责任,细化任务,倒排工期,把准时间节点,强化督导检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按要求圆满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征缴工作任务,努力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