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新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2月18日12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了我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我区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相关成员单位在严格落实Ⅱ级应急响应各项措施的基础上,迅速执行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一、区教育局督导全区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
二、公安新城分局监督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三、交警新城大队按照市上要求开展全区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50%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四、区卫计局做好重污染天气引发的危急重症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处置工作。
五、各街办组织执法力量对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请以上单位于今天14:30分前将任务开展(含具体明细)情况报我办。
联系人:胡利涛 电话(传真):83251152
邮 箱:xczwjmb@163.com
新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6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