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工商年报公示已开始啦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是法定义务。为了做好2018年度年报工作,现将企业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的报送及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报送及公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年报信息公示
凡于2018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须在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西安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www.xags.gov.cn)的“网上年报系统”报送并公示2018年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信息。
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即时信息公示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什么是工商年报?
工商年报是工商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通过工商年报,可以让社会公众与合作伙伴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保障交易安全;而企业通过工商年报,可向外界展现企业的实力与诚信经营的形象,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年报报送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哪些企业需要年报?
凡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四企业工商年报包含哪些内容?
1. 公司股东缴纳的出资情况、资产情况;
2. 企业的联系方式与地址;
3. 企业的存续状态;
4. 企业各类变动情况,如股权变更信息、购买股权信息等;
5. 企业网站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网址信息等;
6. 企业从业人数、财务信息、社保信息等等。
上述就是企业工商年报需要提供的公示信息。企业必须对工商年报公示的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企业逾期工商年报有什么后果?
1. 企业未按时进行工商年报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将不能贷款、投资、出入境、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个人发展;
3.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经营、从业任职资格等将被限制;
4.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在企业与他人合作时信用将会遭到质疑,严重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