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烟台开发区电动车停放充电有了严要求
广大居民朋友:
为有效预防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烟台开发区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
近期,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惨痛。起火原因主要是违规充电、线路故障、质量伪劣等,电动车一旦起火,会迅速燃烧,同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严重影响现场人员的自救和逃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广大居民应当认清违规停放、充电的严重危害和火灾隐患,自觉抵制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二、严格落实使用、停放、充电规定
(一)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公共门厅、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二)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
(三)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五)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六)电动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七)不得改装电动车的电动机、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蓄电池。
三、严厉打击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对因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或不听劝阻、阻碍依法管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特此通告。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