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进行专项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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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8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不当引起疾病发生、传播和环境污染,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和文明和谐的就医环境,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和医源性废水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莱卫发[2014]62号)文件精神,自6月10日开始,市卫生局联合市环保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了医疗废物管理专项督导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督导了我市范围内全部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并现场实地检查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市卫生局将以此次医疗废物专项检查为契机,继续加大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检查力度,为群众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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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5:56:1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