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顺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24000吨废旧油漆桶综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烟台顺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24000吨废旧油漆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处理24000吨废旧油漆桶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烟台顺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海阳市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1000万元,年处置2.4万吨废油漆桶,并进行危险废物(HW08(900-218-08、900-217-08、900-249-08、900-220-08)、HW09(900-006-09)、HW12(900-252-12)、HW13(265-103-12、265-101-13、265-104-13、900-014-13、265-104-13)、HW16(900-019-16、900-019-16)、HW18(772-003-18)、HW36(900-032-36)、HW49(900-041-49、900-041-49、900-041-49、900-041-49、900-041-49、900-039-49、900-041-49、900-041-49、900-045-49、900-041-49、900-041-49、900-041-49、900-041-49、900-041-49、900-041-49、900-041-49)、废含油抹布(900-041-49)、废弃包装物(900-041-49)等)收集、暂存和转移。主要建筑物包括车间1座(其中包含成品仓库1间,原料库1间,危险废物暂存库1间,生产车间1间),办公室1座。项目定员50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烟台顺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芹 联系电话:135****168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 工 联系电话:186****0050 电子邮箱:7725498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去建设单位公司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路2-6号
电子邮件:363672661@qq.com
烟台顺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