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司法局多举措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福山区司法局多举措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为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区司法局认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和部署,严格依法履行人民陪审员选任职责,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我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确定选任计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八条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五、六、七、八、九条规定,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对接,摸排全区人口数量、法官员额数量、人民陪审员队伍任期情况、现有数及需求数等,确定2019年需增补100名人民陪审员。
加强组织领导。为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顺利开展,区司法局组成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团队,专人负责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操作,为保证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司法所均抽调骨干力量,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加强宣传动员。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托“法在福山”公众号、福山电视台、福山政府网等平台,公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浓厚氛围,提升社会知晓率。
严格审查程序。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对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及随机抽选人员均开展严格的资格审查工作。从福山区年满二十八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候选人,通过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以短信通知、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访谈话、电话沟通等形式,征求候选人意见,综合考察候选人文化水平、道德素养及法律素质等。通过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重点审查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有无违法违纪、是否纳入失信名单等法律规定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目前,我区2019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已经进入资格审查阶段,下阶段将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中确定拟任命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