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税收保障工作
税收保障工作启动以来,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加强组织调度、完善制度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一、制定配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芝罘区税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义务,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税收保障工作,确保税收保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健全组织保障。建立全区税收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法院、区发改局等26个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组织、税务部门具体落实、协税单位共同参与的税收保障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三、完善信息平台。协调配合市财政,参照省级涉税信息采集模板,结合税务部门数据需求,在广泛征求协税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信息采集模板调整卡对。同时,积极落实各协税部门联网方式,确定依托政府政务网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搭建信息接口,实现信息传递、信息共享。
四、注重宣传引导。借助报纸、媒体等多种途径,全方位宣传税收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认同度、关注度和监督力度,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税收保障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下步将对信息联络员和财税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重点培训,熟悉平台界面、操作流程以及数据传输注意事项,保证平台利用的安全、有序、高效。
五、强化督查问责。将税收保障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落实范围,强化工作调度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通报表彰和通报批评力度,充分发挥督查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确保涉税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实施。(王誉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