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检查组到东营区检查指导工作
11月5日上午,省法制办检查组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到东营区检查指导。
东营区自2005年《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实施以来,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做到区级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东营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度》、《东营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东营区规范性文件审核意见征询制度》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做了明确规定,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去年以来,东营区政府向市政府共报备规范性文件12件,审查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13件。检查组对东营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东营区以这次检查为契机,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总结经验,查摆不足,不断开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局面,努力促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