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司法局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以来,河口区司法局认真贯彻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09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6件,调处成功133件,防止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上访21件,矛盾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8%,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一是大力提高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加强了调解中心基础设施的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区7个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共有办公用房16间,调解人员63名,每个中心都达到5人以上;司法所办公用房达到5间以上,全部更换了办公桌椅,更新配齐了档案橱,开通并规范了“12348”法律服务电话,镶嵌了高标准的玻璃板制度,配备了微机、照相机等办公设施。
二是规范拓展基层调解工作网络。健全区、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乡级调委会成员达到5人以上,村级调委会成员达到3人以上,并全部建立了调解庭;调解制度健全,统一使用司法部规定的调解文书格式,各类台账、卷宗内容齐全,规范有序。在现有网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和指导了企业及大型农贸市场调解委员会建设,现已在企业及大型农贸市场建立调解委员会5家。
三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充分发挥三级调解网络作用,坚持村级调委会每周、乡镇(街道)调解中心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制度,对重点人物、重点单位、重复上访对象进行重点排查,并对矛盾纠纷实行分类分级调处的办法,使矛盾纠纷全部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教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采取以会代训及分散培训的形式,以《人民调解手册》为教材,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教育。上半年,共培训681人次,培训率达100%,有效地提高了调解队伍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