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痛规范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的***规范化诊疗管理,提高***的规范化治疗水平,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痛规范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的通知》(鲁卫医字〔2011〕9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市确定自2012年-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
据了解,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参与此次创建活动。利用2年时间,创建市级“***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在此基础上,推荐部分医院申报省级“***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通过示范病房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全市***规范化诊疗水平,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市卫生局负责省级和市级 “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东营市***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制定我市的“示范病房”创建和审核标准;组织审核、推荐省级“示范病房”,审核、确定市级“示范病房”。市卫生局委托市***质控中心负责“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根据申报及创建情况,确定市级“示范病房”。协助组建东营市***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协助制订“示范病房”创建和审核标准;印制***痛规范治疗相关培训教材并组织培训;协助组织对“示范病房”申请单位进行技术审核和指导;开展相关工作信息分析评估等。各县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医院“示范病房”创建相关工作。
此次创建活动分筹备启动、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院要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建立***和***痛规范治疗管理的长效机制。各县区要建立本辖区***痛规范化治疗专家组,发挥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医疗机构要认真、全面地开展自建自查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扎实稳步开展,持续提高我市***规范化治疗水平。要适时组织对有关医院“示范病房”的创建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注重***痛患者的感受和评价,注重患者满意度,切实加强***痛规范化诊疗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和***痛规范化治疗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