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人社局四项举措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一是依托平台,健全争议调解网络。利用现有工作平台,督促辖区内168家企业全部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调解组织组建率达100%。今年初,在全区教育、卫生系统成立了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基本实现了基层调解组织全覆盖。
二是建章立制,推动调解组织规范化。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规定,积极指导各调解组织落实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思路,完善登记管理、分析报告、岗位责任、纠纷排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调解程序,有力推动了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建立了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镇(街道)调解中心、社区调解室和企业调解仲裁委员会组成的调解网络,进一步充实力量,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调解员业务培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努力打造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的仲裁调解员队伍。
四是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考评。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指导各镇(街道)、企业等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情况,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有力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