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一二三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近日,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党委研究制定了《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该《办法》强调,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中,要“坚持一个主体,落实两项责任,纠正三类风气,强化四个监督”。
坚持一个主体。即中心党委是管理中心反腐倡廉的责任主体,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落实好管理中心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监督、问责等方面的主体责任。中心党委及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
落实两项责任。中心党委及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对8大类30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涉及招生考试、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树优、职称评聘、资金使用等,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明确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及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任务涉及多个科室的,明确了牵头科室的协调保障职责。
纠正三类风气。一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继续开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二是下大力气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络评议、家长开放周等形式,切实解决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推荐教辅材料、学校违规收费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着力纠正一定程度存在的管理“低老坏”、工作“庸懒散”等不良风气。推行周调度、月总结、季度推进、半年自查、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完善“时间倒推、责任倒排、任务倒逼”工作机制,始终保持昂扬向上、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
强化四种监督。即依托胜利教育信息网,搭建网上办公、网上公示、政策公告等平台,建设“阳光政务”。吸纳有较高威信、有一定政策把握和宣传能力的144名离退休职工为舆论监督员和政策宣传员。向社会公布中心和各学校的信访电话和电子信箱,完善领导接访、下访、约访制度,疏通信访渠道。以师德建设、规范办学、规范收费、机关作风为重点,开展教育行风评议。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完善以纪检监察为牵头的党政监督、以行风评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以政策宣传为平台的舆论监督、以信访稳定为主渠道的群众监督。完善监督检查制度,统筹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合力,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控,切实解决监督不全面、不到位问题,着力打造“清风教育、阳光校园”廉政文化品牌,提升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