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仲裁委员会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2016年第二次联席会议
1月10日上午,东营仲裁委员会、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第二次联席会议在东营宾馆召开。东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裴秀峰,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俊海,东营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张俊国,东营市中院民三庭、执三庭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部分仲裁员代表、东营仲裁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议由东营仲裁办副主任张俊国主持。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在第一阶段,张俊国副主任通报了2016年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工作开展情况,市中院执三庭、民三庭负责同志分别通报了2016年仲裁案件不予执行情况和撤销情况。随后,与会领导为2016年度“十佳仲裁员”颁发了荣誉证书。最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俊海,东营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裴秀峰分别作了***。
冯俊海副院长高度赞扬了一年来东营仲裁委员会所取得的成绩。在讲话中强调,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仲裁与司法监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和监督,确保仲裁工作与仲裁司法监督工作健康发展,要与仲裁密切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提高仲裁与司法监督工作的水平,双方要继续深化合作,继续坚持仲裁与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继续保持良性互动机制。表示,东营市中院将一如既往地依法履行支持和监督仲裁的司法职能,保障和促进仲裁发展,并与仲裁委共同为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裴秀峰主任首先对上一次联席会议中法院所提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一年来市、县(区)两级法院在仲裁案件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仲裁裁决执行等方面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裴秀峰在讲话中指出,东营仲裁委员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的问题就是还存在因程序或实体错误被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情况,分析原因主要是个别仲裁员、仲裁秘书工作责任心不强,标准不高。强调,下一步东营仲裁委员会将以这次会议及新办公办案场所搬迁为契机,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严肃处理相关仲裁员、仲裁秘书;借鉴先进仲裁机构经验,着力对仲裁规则进行重大修改,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有关业务庭的联系沟通,努力提升办案质量。最后,裴秀峰主任围绕司法与仲裁的工作联系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希望东营仲裁委员会与东营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同遵守《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营仲裁委员会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定期交流信息,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二是请市、县(区)两级人民法院继续在仲裁证据保全、仲裁财产保全、仲裁裁决执行等方面加大对仲裁的支持力度,充分体现我市司法对仲裁工作的支持、监督和保障;三是人民法院审查仲裁案件时,应充分考虑仲裁法、仲裁规则的规定,尊重仲裁的特点和性质,并将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书及时送达东营仲裁委员会;四是人民法院在作出撤销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前,尽量与东营仲裁委员会进行沟通,听取东营仲裁委员会的意见,以便于仲裁委员会进一步制定整改措施,提升案件质量,同时提高司法监督的准确性。
在第二阶段,东营市中院民三庭副庭长李敏,执三庭庭长董庆忠分别讲解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司法审查的几个问题及当前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做好仲裁案件审理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