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7月29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2007年区级财政预算报告》、《2007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07年区级财政决算,讨论通过了《东营市河口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守则》和《东营市河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河口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贷款的报告》,并做出了决议。
对于会议形成的决议、通过的代表守则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臣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利措施,认真办理好这些意见,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两个守则,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维护和保障常委会集体行使权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学贤、房建民、丁水林、赵淑萍出席了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成希琴、区政协副主席王丛林等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