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宣传活动
5月24日至29日,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主题,我市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活动,营造了依法经营粮食的良好社会氛围,收到了较好成效。
一是邀请社会粮食经营企业参与宣传。东营区粮食分局与东营市鲁通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组成宣传车队,在市区及主要产粮乡镇进行了巡回宣传,播放宣传录音资料、发放宣传材料。对辖区内的部分粮油经营、转化企业进行了走访、座谈,发放宣传材料。广饶县组织半球面粉、国储库、地储库等基层粮食企业在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深入基层,走访企业,把宣传材料送到粮食经营者手中,组织召开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暨粮食企业家座谈会,到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是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自5月24日至28日分别在东营电视台、河口电视台连续5天,每天3次播放主体宣传字幕,扩大了条例影响力。广饶县在“广饶大众”头版头条刊登“加强粮食流通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报道,并刊登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知识问答。
三是走上街头现场宣传。广饶县、利津县、河口区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共同上街宣传,详细介绍有关的粮食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拓宽了与广大群众的沟通与交流。
四是在集贸市场进行宣传。河口区在主要街道设立宣传点,散发宣传单2000余份,当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利津县利用集市人群聚集的特点,在显著位置,设立粮食收购许可、政策和储粮知识咨询台,现场接待粮食法规政策和储粮知识等方面的咨询,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垦利县在县城集贸市场开展宣传,现场解答群众提问,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并于5月27日在全县涉粮企业中开展了宣传释疑。
五是举办《条例》知识问答。《条例》宣传周期间,市、县(区)粮食局组织机关干部,举办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知识考试,在粮食局机关形成了人人学条例、讲条例的氛围,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