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加大监管确保支农资金各就各位
今年以来,我县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支农资金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克扣支农惠农补贴款的行为。目前,我县涉农补贴资金主要包括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玉米良种补贴资金、棉花良种补贴、优质后备奶牛补贴、优势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奖励等。
所有涉农资金实行“财政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建立“一卡通”制度,实行“一户一折一号”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坚持各主管部门权责不变、分工协作,严格遵守 “六到户”、“六不准”的工作纪律。即:政策宣传到户、资金分配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不准擅自改动通知书的数额、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集体代领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规范资金管理模式,严格资金划拨手续。对所有农业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支付,在保证收入监管、支出调度的职能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在资金运作上与支付中心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实现资金分配的公开、公正、透明。在项目资金的管理上,加大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县级报账提款制度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专账专户、专人管理。同时,要求县配套资金和县以下自筹资金必须按计划足额配齐,严格资金监督审计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效益的发挥。
完善农业财政管理办法,加强各项支农资金的监管。按照《山东省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县级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林、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机制,形成覆盖面广、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规范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促进包括项目立项、选择、实施、竣工、后续管理等资金运行全过程管理的规范化,所有重点支农资金都要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全面推行报账提款制。将专项资金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对所有中央、省级及20万元以上市级专项资金都进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任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