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人民调解三转变成效显著
近年来,县司法局积极整合资源,创新举措,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三转变”,成效显著。
一是实现“单一调解”向“联动调解”的转变。把人民调解工作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多方联动,形成“三位一体”的调解模式,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成立了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综合处理中心及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
二是实现“重调轻防”向“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转变。健全完善县、乡镇(街道)、中心社区、村(居)四级调解网络,实现人民调解全覆盖。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由重事后调解转向重事前预防,坚持每月定时排查与重大时期排查相结合,深入群众摸实情,查隐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发现矛盾,及时调处。将普法工作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利用调解矛盾的时机,因事诱导,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103起,调处成功1083起,成功率达98%以上。
三是实现“传统调解”向“规范调解”的转变。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规范矛盾纠纷的申请、受理、调查、调解、回访等工作,认真制作调解笔录,确定双方争议点,通过法律说服、人情疏导等方式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同时人民调解工作从受理到结束、从过程到结果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张镇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