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营市中小微企业发展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DYCR-2013-004001
东经信发〔2013〕110号
东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东营市监察局
关于印发《东营市中小微企业发展考核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东营市中小微企业发展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东营市监察局
日
东营市中小微企业发展考核办法(试行)
为促进全市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14号文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2〕28号)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12〕42号)要求,现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标
(一)创业兴业目标
1.万人中拥有小型微型企业户数、从业人员数同比增速。
2.每年新登记设立私营企业户数、注册资金、人数及其同比增速,新增商务服务业、餐饮休闲旅游业、文化产业小型微型企业户数。
3.实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中小企业培育计划、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中小企业特色产业提升计划等四项计划,个体户升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升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升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升大型企业及新增年销售收入过200亿元产业集群等四升一群个数。
(二)发展目标
4.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和规模以下小型微型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速。
5.培育自主品牌、小型微型专精特新工业企业、服务业特色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数。
6. 每万户中小微企业拥有授权专利、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数及其同比增速。
(三)发展环境指标
7.年末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及其同比增幅。
8.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占当年同级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及其同比增幅。
9.小型微利企业结构性减税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受益企业面,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实际由小型微型企业完成的采购额占比。
10.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及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情况。
二、考核办法
每年初,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别提供中小微企业发展考核指标,年终,由相关部门分别提供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有关数据。具体考核指标、分值权重及评分方法见***,共计100分。根据得分高低对各县区、市属经济开发区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排序,考核结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监察局联合通报。
三、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区、市属经济开发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年终考核得分排名前列的县区和市属经济开发区,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重点倾斜,并优先争取省级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四、组织实施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东营调查队、市知识产权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人行东营市中心支行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考核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准确提供考核指标规定的各项数据,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考核结果真实有效。要注重对中小微企业发展考核的过程优化和监管,对各项指标进展情况实行季调度,对进展滞后、效率不高的予以督促整改,帮助解决指标完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即时改进、持续提升。
本办法自施行,有效期至。
***:东营市中小微企业发展考核指标、分值权重及评分方法
***
东营市中小微企业发展考核指标、分值权重及评分方法
发展目标 | 考核指标 | 明细指标 | 分值 |
(一) | 1.万人中拥有小型微型企业户数、从业人员数同比增速(10分) | 万人中拥有小型微型企业户数同比增速 | 5 |
万人中拥有小型微型企业从业人员数同比增速 | 5 | ||
2.每年新登记设立私营企业户数、注册资金、人数及其同比增速,新增商务服务业、餐饮休闲旅游业、文化产业小型微型企业户数(10分) | 每年新登记设立私营企业户数 | 1 | |
每年新登记设立私营企业注册资金 | 1 | ||
每年新登记设立私营企业人数 | 1 | ||
每年新登记设立私营企业户数同比增速 | 1 | ||
每年新登记设立私营企业注册资金同比增速 | 1 | ||
每年新登记设立私营企业人数同比增速 | 1 | ||
新增商务服务业、餐饮休闲旅游业、文化产业小型微型企业户数 | 4 | ||
3.完成四升一群计划个数(10分) | 个体户升微型企业数 | 2 | |
微型企业升小型企业数 | 2 | ||
小型企业升中型企业数 | 2 | ||
中型企业升大型企业数 | 2 | ||
新增年销售收入过200亿元产业集群数 | 2 | ||
(二)
| 4.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和规模以下小型微型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速(10分) | 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速 | 5 |
规模以下小型微型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速 | 5 | ||
5.培育自主品牌、小型微型专精特新工业企业、服务业特色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数(10分) | 培育自主品牌数 | 2.5 | |
小型微型专精特新工业企业数 | 2.5 | ||
服务业特色企业数 | 2.5 | ||
科技创新型企业数 | 2.5 | ||
6.每万户中小微企业拥有授权专利、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数及其同比增速(10分) | 每万户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拥有授权专利数 | 2.5 | |
每万户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拥有授权专利数同比增速 | 2.5 | ||
每万户小型微型企业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数 | 2.5 | ||
每万户小型微型企业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数同比增速 | 2.5 |
发展目标 | 考核指标 | 明细指标 | 分值 |
(三) | 7.年末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及其同比增幅(10分) | 年末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 | 5 |
年末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比重的同比增幅 | 5 | ||
8.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占当年同级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及其同比增幅(8分)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占当年同级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 | 4 |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比重的同比增幅 | 4 | ||
9.小型微利企业结构性减税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受益企业面,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实际由小型微型企业完成的采购额占比(10分) | 小型微利企业结构性减税政策受益企业面 | 4 | |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受益企业面 | 3 | ||
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实际由小型微型企业完成的采购额占比 | 3 | ||
10.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及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情况(12分) | 设立中小企业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管理人员 | 6 | |
中小微企业发展在县级年度目标考核中所占分值 | 6 | ||
合计 | 100 |
备注:评分方法:1、可分解指标的考核。四升一群、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以及培育自主品牌、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业特色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等可分解指标的考核,完成当年计划指标得满分。超额完成的,按超额比例加分,完不成计划的,按完成比例减分,最低为零分。 2、其他指标的考核。每一个明细指标按照各县区数值由大到小进行排序,该项数值最高的县区得满分,其余县区该项得分=该县区该项指标数值/该项指标数值最高县区的该项指标数值×该项指标的满分。当该项明细指标出现负增长时,以绝对值计算,该项明细指标得分为负值分数。但每一大项指标得分的最低分数以零分为止,不再扣减其他大项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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