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大王法庭三项举措做好司法为民文章
一是强化为民意识,注重司法亲民。在思想上坚持以民为本,真心对待群众的每一项诉求,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审判工作的根本标准;在感情上始终贴近人民,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在作风上大力弘扬司法文明,坚持严格司法与热情服务的统一,坚决杜绝“冷横硬推”的官僚作风;在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注重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完善为民措施,落实司法便民。坚持法庭无缝隙值班制度,随时处理群众来访来电,为群众告状、申诉、反映社情民意开辟畅通渠道;不断加强便民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对当事人诉讼指导,切实完善便民举措;重视巡回流动办案,创建“绿色便民通道”,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坚持调解优先,注重多元化解,确保案件效果;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加大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减轻当事人诉累。
三是拓宽为民渠道,实现司法利民。开展法律“五进”活动,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知识培训等服务,强化干警为民司法的能动性;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参审监督作用,不断推进司法民主;扎实推进司法公开,积极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努力打造“阳光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