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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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东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3月23日选举张爱军为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须报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现予公告。
东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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