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等部门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督导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组成两个联合督导组,于4月13日至22日对各县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每个督导组由一名副处级领导带队,由1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专业人员组成。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四不两直”的方式,每个县区随机抽查3所设有食堂的学校(幼儿园),且每个县区至少抽查一个乡镇。
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前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食品原料采购把关控制、食品加工制作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食品留样管理以及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设置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二)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大宗食品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 实施、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执行、学校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管理、学校自查及食品安全问题整改、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情况。(三)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食源性疾病防控情况等。(四)校园食品安全严重违法违规涉嫌犯罪行为,以及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情况。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22所,其中中学12所,小学3所,幼儿园7所,发现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加工制作控制、食品留样等问题17项38项次,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责成县区相关部门***监督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