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
一、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的重要意义。7、8、9三个月,是我县的主汛期,高温多雨、空气潮湿、雷电频繁,高温、暴雨、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同时中秋、国庆等庆典活动和节日集中,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和复杂。各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特点,制定集中行动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发动广大干部职工,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力排查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第三次集中行动。要全面排查整治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隐患,确保排查整治不留死角和盲区。一是危险化学品。要对化工企业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深入、细致地安全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安装完备的温度压力检测和自动报警、自动控制、紧急切断等安全装置,严格执行八大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化工企业“41条禁令”和安全试车“10个严禁”,确保各类化工企业生产安全。要进一步推动危化品深度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好“防燃、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危险性作业和打非专项整治,促进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切实上一个新台阶、新水平,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二是交通运输。要强化对路面、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高频率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查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要突出搞好道路交通危险路段的治理工作,加大安全设施投入,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强化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禁疲劳驾驶,严禁以包代管;加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县内浮桥和渡口进行不间断的安全检查,确保汛期水上交通安全;要进一步落实危桥改造责任,按计划对四五类危桥进行加固改造,对一时不能进行改造的要采取悬挂安全警示标牌、禁止通行等措施,确保桥梁安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重点整治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校车安全。三是建筑施工。要全面开展施工安全检查,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如模板支撑、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等,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查严管,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严格执行“大雨大风天气一律停止室外作业”的规定,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对供电、公路、桥梁、水库等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把汛期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座水库、每一段河道堤坝、每一个重点企业和每一个施工现场。四是消防安全。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加大消防检查和预防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尤其要突出人员密集场所、物资集中场所、“九小”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检查整治。要大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全县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到“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示化、重点部位警示化、检查巡查常态化、培训演练经常化”的“六化”要求,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把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的主要任务来抓。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从供电环节入手,实施精确打击、有力打击、有效打击。镇政府和街道办要切实承担起打击非法违法的属地责任,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严打非法。“打非”行动期间及此后因打击不彻底导致责任事故的,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开展第三次集中行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着眼于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继续深化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对辖区和监管行业领域内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既要查现场、查设施,也要查制度、查人员。要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和人员保障,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联动机制,确保灾害信息和预防措施在第一时间传达到建筑、化工、运输等重点企业。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本领域、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细致、失职渎职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影响安全稳定的,严格按照《高青县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暂行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