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连续出现强降雨天气,为扎实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高新区安监局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各项防汛工作制度,要求非煤矿山企业认真做好防汛工作。同时,积极组织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工作部署,对标优秀矿山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全面开展对标提升工作。
根据高新区安监局要求,在遇暴雨天气时,应每小时对非煤矿山降雨量、企业带班领导、井下作业人员等生产运行情况进行调度、上报,并根据降雨量,严格落实“逢大暴雨天气、24小时连续降雨超过50mm停产撤人”制度,组织非煤矿山企业及时停产撤人,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按照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工作部署,高新区安监局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结合自身实际,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改进方法和思路,层层传导压力,对标管理,完善措施。一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职工安全意识,杜绝“三违”;二是进一步提高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水平,增强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三是进一步借鉴同行业领域转型升级工作经验,积极推广生产工艺机械化、自动化改造,从根本上提升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四是强化应急管理,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