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会制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
为扎实推进“依法普遍建会”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集中推进行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客观公正的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考核、考评机制,真正做到组建一家、规范一家、发挥作用一家,县总工会根据《“依法普遍建会”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集中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企业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县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是按照《“依法普遍建会”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集中推进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八有”、“六好”标准进行考核。“八有”即建会有档案、门口有牌子、办公有场所、墙上有制度、会员有登记、工会有印章、活动有记录、宣传有阵地;“六好”即工会组织建设好、民主管理工作好、劳动关系协调好、帮扶解困服务好、经济技术活动好、素质工程建设好。
同时,突出“四个重点”,推动“依法普遍建会”:一是突出抓好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工会组建和规范化建设工作;二是突出抓好“两新”组织工会组建和规范化建设工作;三是突出抓好劳务派遣工、农民工的入会和维权工作;四是突出抓好各镇非公有制企业工会重建和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县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措施硬,力度大,工作成效显著。为落实全总提出的“两个普遍”的工作方针,全县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围绕“广”、“深”、“实”三个字下大气力。根据我县的地方与企业实际,紧紧抓住建会工作的“四个重点”,推进“依法普遍建会”,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明显加强,实现了新发展、新突破。截止目前,全县基层工会组织已发展到755家,涵盖基层工会组织1022家,工会会员达到了51742人,其中农民工3043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