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局对我县开展飞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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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根据《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规定,近日,市食药局对我县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飞行检查”。
此次飞行检查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报告、直奔现场的方式,“双随机”抽查了我县城区两家学校食堂(高青县田镇中心幼儿园、高青县中心路小学),就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索证索票落实情况、加工制作管理情况等十几个方面内容进行了检查。(通讯员:付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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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20:18:5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