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改造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
标题 | 管道改造 | ||
内容 | 芦湖小区供暖管道改造,为什么让业户拿钱,有哪方面规定吗,供热站挣的是钱,为什么不跟电业系统学学,改造多少遍了没跟群群众要过一分钱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zfxx201****2765 | 提交时间 | 2014-07-01 14:26:08 |
处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用户您好,这个问题从三方面回答您: 一、为什么提出供热分户改造? (一)芦湖小区5号楼为串联式供热住宅楼,城区供热范围内近几年已改造完成此类住宅60多栋。用户可查阅高青政务网关于“供热站强制老一中院内住户实施单户供暖”的答复。 (二)(1)进行分户控制改造后的系统,不再受其他不交费用户的牵连,真正做到谁交费谁取暖。 (2)改造后较好的解决了因设计安装或管道年久失修、腐蚀、阻塞等原因造成的上热下冷、冷热不均的现象。 (3)供热分户改造是对既有建筑的改造。因为老的供热方式多为上供下回式,是一种大锅饭式形式,而回水管总多为在一层地面下直埋。有的楼交工后暖气回水管3—4年就开始泄漏,而这部分的产权为业主公有部分。可能有的用户家里暖气效果好,暖气片和管线都没有问题,这部分用户可能就不愿意改造,而供热效果欠佳或存在泄漏问题的用户就愿意进行改造。 二、就县芦湖小区3、5号两栋住宅楼而言,楼内管网腐蚀严重,泄漏严重,甚至影响到了整个管网安全运行。供热站在供热运行期间采取了应急修补,但治标不治本,如再不进行改造将直接影响到下一期的供热。为此,供热站多次书面通知(***征求意见等方式)、督促其进行供热设施改造,并无偿提供改造方案,具体施工队伍有自己选定。在非供热期把上采暖期发现的问题及早处理,以确保下个采暖期的供热,否则受损失的是业主自身。 三、管网改造费用问题 (一)依据《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由产权人负责。用户可以委托供热企业对其所有的供热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维修和养护。 说明: (1)大部分串联式供热住宅楼在铺设供热管道时室外、楼底管沟主管采用的是岩棉保温,有的是用光管直接铺设,几年后就生锈腐蚀,严重损坏,有些楼的供热管道一个供热期我站就去维修、堵漏了十余次,很多管道维修时都不能焊接,直接影响到用户下期的供热。 (2)管网泄漏给您造成损失和不便。一是造成本管网水压不足,影响供热效果;二是对用户的生活造成影响。漏水流进储藏室、浸楼墙、流到邻居家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现象不在少数,给您和他人的生活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三是漏水长期浸泡楼底影响楼的使用寿命。 许多室内串联供热管道使用年限长,堵塞锈蚀严重,维修时使用工具拆卸都不行,这也需要用户之间配合改造。分户改造是发展趋势,也是解决供热矛盾的一种办法。 (二)自有产权的供热设施改造方式、方法由其个人或单位决定并负责,供热站只提供改造方案,具体实施方式,可由用户自己联系施工队伍,用户直接跟施工队伍结算工程费 ,工程质量由用户及供热站技术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样也可委托供热站实施。 供热用户现在您分摊了部分费用进行改造、维修,但最终受益的是个人,是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尊敬的用户,为更好的解决您住宅楼的供热改造问题, 3、5号住宅楼可选几位业主代表来供热站稽查科,一起坐下来面对面谈一谈,共同商讨出更合理的方案。同时您也可咨询近年已完成分户改造的用户是通过什么措施改造的,如县社、农行、建行、新华书店、生产资料,以及西开发南区1#、2#、5#、6#,北区18#、22#等。 如供热用户还有疑问请拨打供热站给您留下的联系电话:6953782(稽查科)。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4-07-03 13:36 |
附 件 | 无*** |
{tpl_reasklist}
追问 |
---|
满意度评价
网友解答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20:14: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