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治安警情播报(12月18日至12月24日)
12月18日至12月24日,淄博市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有效警2943起,刑事、治安案件占19%,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占18%,群众求助占63%。全市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但有两类案件需要广大市民和单位引起重视,加强防范。
谨防单位内部被盗 12月21日,市交通技校培训基地微机办公室被盗微机主机8台,价值2万元;同日,皇冠假日大酒店10搂会议室,也被盗3万余元的投影仪、音像等设备。
警方提示:一是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加强单位内部治安防范,严格落实登记制度和会客制度,落实值班力量定时进行治安巡逻。二是要在微机室、财务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并与派出所监控室联网,提高科技防范水平。三是加强对职工的安全防范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离开办公室时要锁好门窗,不要在办公室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
车内慎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12月18日晚,市民刘先生在某音乐茶楼休闲时,放在楼下的轿车车玻璃被砸,车内被盗现金1万余元及存折、***等物品一宗。同日,外地货车司机向先生,停放在鸿运物流院内的货车驾驶室玻璃被打碎,车被盗现金1万余元。
警方提示:一是广大车主和司机在停放车辆时,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最好随身携带,不要随意放在驾驶室、后备箱内,更不要放在车内显眼的地方。二是车辆要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如果停车场没有人员看管,最好停放在自己的视线内,留心观察,做到有情况早发现。三是车辆要安装必要的防盗报警装置,一旦遭到破坏可以发出报警,震慑犯罪。四是如果发生此类案件一定要及时报警,协助公安机关尽快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