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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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各有关企业: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0号)转发给你们,此次申报本着自愿的原则,各企业要认真学习理解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申报材料(电子版及PDF版)于4月15日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联系人:王麦青
电 话:6983251
***: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0号).pdf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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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1:59:0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