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小区内遭袭击物业是否担责任
案例:某小区的一户业主王某深夜回家时在小区内被不法分子袭击受伤。王某以小区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安防人员不合格导致小区不安全、业主人身受到伤害为由,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小区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108000元。庭审中,小区物业公司辩称,物业保安服务的范围是指为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的公共秩序而配合公安机关实施的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其在进行物业服务时,并不负有保证每个居民人身安全的义务。而且该物业公司已按合同要求配置了24小时安防人员,在案件发生时,门岗当班的安防人员及巡逻人员并未发生违规操作或脱岗现象,亦未发现不法人员进入小区,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求,但愿意从道义上给予原告一次性经济补偿金3000元。
山东大地人(桓台)律师事务所律师解析:原、被告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系双方自愿,合法有效。被告物业公司虽在合同中承诺24小时安全防范服务,但治安管理是一项社会责任,物业公司的这种安全防范服务仅限于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并不能要求完全根治治安案件,被告物业公司已在小区内设置了门岗及安全防范人员,并实施了24小时安全防范值班。王某不能提供其被袭击系物业服务人员不履行职责所致的证据,其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侵权的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理应不予支付。被告物业公司自愿补偿3000元,于法无悖,可予准许。 (岳可华 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