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截瘫12年感恩回报社会救助
因车祸导致高位截瘫12年,总想回报社会的帮助和支持,7月29日,索镇李贾村村民高希泉来到县红十字会,签署《遗体捐献同意书》,自愿决定将自己的遗体无偿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
7月29日上午,一位60多岁的老大娘推开了县红十字会办公室的门:“这里是不是能捐献遗体?”县红十字会副会长张丽敏热情迎了上去:“可以在这里登记。是谁要登记捐献遗体呢?”大娘回答:“是我儿子,他身体不好不能进来,现在院子里。”
在院子里,记者见到了坐在轮椅上的高希泉。他告诉记者,自己41岁,12年前因车祸导致高位截瘫,丧失了劳动能力。近期,无意间在电视上看到一个资讯,医学上严重缺乏可供研究的遗体,平均每100多名学生才能拥有一具遗体作为解剖和研究之用。一名医生,特别是需要进行临床手术的医生,如果求学时没有进行过尸体解剖,对于患者来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这样的现状也严重阻滞了医学事业的发展。高希泉就产生了一个念头:“在出车祸的时候,社会上、村里都给了自己很大帮助。自己对社会没什么贡献,为何不在离世之后把遗体捐献出来,为医学事业作点贡献呢?”
有了这种想法后,高希泉问了周围的亲戚和朋友,当时都没人知道该去哪办理,该办哪些手续。高希泉的母亲张春兰告诉记者:“一开始,我们也特别不能理解,后来新闻媒体报道唐山有个青年捐献了遗体,我们就想通了。人活着,总要有点贡献。在打听到红十字会能办理手续后,我们就来了。我的孙女也支持他的想法。”
接过《遗体捐献同意书》,高希泉没有任何犹豫,就在申请人位置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郑重按下了手印。高希泉表示,将来如果符合器官捐献条件,不止遗体,所有器官都可以捐献取用,“我现在没有能力给社会作贡献,这是唯一能做的。如果能用自己生命的余光给别人延续生命,我就很知足。”
县红十字会会长胡文革告诉记者,近年来,全县深入开展造血干细胞、遗体和器官捐献工作,2012年9月、2013年6月,索镇卫生院职工张艳、荆家镇卫生院职工荆飞分别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张艳作为“捐献造血干细胞最美天使团队”中的一员,获得2012“感动淄博”优秀集体。遗体器官捐献日益引起社会关注,我县已有18名市民报名进行志愿捐献登记。2012年11月,唐山镇西毕村22岁农民张洪群遗体器官进行捐献,成为山东省第26例、淄博市第1例器官捐献者;今年4月,果里镇王斜村农民李可香实现眼角膜捐献,成为我县捐献眼角膜的第一人。目前,桓台县已有5例捐献者,其中器官捐献1例,遗体捐献1例,角膜捐献1例,造血干细胞捐献2例。 (伊丕香 于军)
(伊丕香 闫涌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