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
为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满足业主对不同物业服务的多样化需求,根据《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淄价字〔2013〕33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淄博市物价局和淄博市房管局就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停车服务及车位(车库)租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下发通知。
《通知》指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实行分等级定价。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上浮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服务费、车位(车库)租赁费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上浮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
《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公示栏等形式公示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接受业主的监督。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价格和物业服务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各等级收费标准和车位(车库)租赁费、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如下表格。
备注:
一、服务等级按照《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执行。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上浮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
二、独立专有车库,按照房屋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费。
三、配备电梯的物业服务费中包含电梯运行费用。电梯运行所耗电费、日常维护保养及相关检测等费用,可以平均收取,亦可按分楼层分摊。采取分楼层分摊的,其具体分摊办法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同约定。
四、业主大会成立前,电梯起始层为住宅的,免收电梯起始层住宅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电梯运行费;业主大会成立后,免收电梯运行费的范围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五、执行四星、五星等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物业小区,应当设立电子显示屏等综合服务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更新,保持正常运行。
(杨成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