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不得含有哪些文字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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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近日,一居民打来热线电话咨询,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文字和内容不得含有哪些文字和内容。为此,记者特意咨询了县民政局有关工作人员。
县民政局有关工作人员解答如下:
答:(一)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二)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
(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人民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事业单位名称、企业名称及宗教界的寺、观、教堂(佛、道教的寺、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天主教、基督教的教堂)名称;
(五)已被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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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3:54: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