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强化生态文昌建设保障措施
我区强化生态文昌建设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将各项任务细化到具体的工程点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分析影响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执法监管。将今年作为“环境监管效益提升年”,全面落实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管理机制,完成乡镇环保机构设置,开展乡镇和工业园区空气质量监测,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定期移交会商环境违法案件。三是提升科技支撑。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结合我区工业特点,加大对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提升科技治污水平。进一步梳理完善污染治理规范和排放标准,明确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监管细则,实现环境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四是推动公众参与。加强环境保护监督平台建设管理,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把“环保热线”、“问题通报”等做法制度化、常态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加大督导考核。加强对各镇、区有关部门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的检查、考核和通报工作,对工作严重滞后,水、气环境质量同比恶化的镇实施约谈、区域限批和挂牌督办,提升全区环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