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加大生态环保工作考核力度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张店建设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张店区制定了《张店区生态环保工作考核细则》,将对各镇办、工业园区、区直部门的考核全面细化,定期考核、打分、排名,并予以通报,督促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考核内容主要突出生态建设、扬尘治理、空气异味整治和年度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和环境安全及信访处置工作。考核基本分值1000分,每年任务不同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增减,其中分值最高的是年度环保重点任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450分,其次是生态张店建设工作、空气异味整治工作各200分,组织领导和档案资料、扬尘污染防治、环境安全及信访工作各50分,另外还设了加分、扣分的项目等等。考核采取各单位自查和统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旬一调度,每月一考核。
生态环保综合工作情况将全面纳入各单位党政班子政绩考核,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工作拖延的,区政府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逾期完不成任务影响全区环保工作进度的,区政府将公开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