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限放烟花爆竹我们在行动1
今年以来,我区不惜代价、不遗余力进行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成效明显。年关将至,为巩固环保成果,让“淄川蓝”成为新常态,我区坚持“积极引导、划定范围、定点燃放、减少污染”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
开发区
开发区四措并举推进禁燃限放工作。全体机关干部签订《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承诺书》150余份,并广泛发动亲朋好友积极劝阻、制止和举报违规燃放行为。利用居民区宣传栏、电子屏等,张贴公示《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公告》120余份,加强居民区及沿街店铺的宣传。由城管、安监等部门对各烟花爆竹销售点排查摸底,要求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在许可期限届满后,立即对剩余产品数量进行清点、整理和查验。组织开发区老年书画家协会开展送春联下乡活动,现场为居民书写春联近1000余对。在贾村、郝家等社区开展庆元旦文艺汇演。在黄家铺、北苏、钟楼等社区开展文化云培训30多节课。一系列活动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逐步消除陈规旧俗。
洪山镇
洪山镇开展以“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各村居张贴《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向居民讲解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居民安全燃放、文明燃放的意识。镇中心学校开展“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淄川蓝”系列活动。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对文明城市创建、城乡环境保护和节日安全状况等的影响。学校带动家庭,引导广大家长积极参与到“小手拉大手,共享淄川蓝”活动中来,通过学生向家长、向社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参与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的队伍中来。
昆仑镇
昆仑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工作,成立镇禁燃限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昆仑镇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安监、城管等镇直部门意见,印发《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工作中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宣传、巡查、查处等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印发《昆仑镇禁燃限放烟花爆竹村居工作要点》,明确了村居禁燃限放四类具体工作。采取定燃放时间、定燃放地点、定回收方案的“三定”措施推进全镇禁燃限放工作。通过“昆仑镇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号、“昆仑工作”报纸、横幅、LED显示屏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禁燃限放政策规定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在各村(居)委附近、主路口等显要位置处张贴区政府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公告192处。
双杨镇
双杨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抽调宣传骨干,组成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宣传小组,依托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和“和谐双杨”公众号平台,形成全覆盖宣传网络。镇政府帮助协调处理零售业户烟花爆竹库存,同时拿出专项资金回收家庭积存烟花爆竹,各村居派专人回收后交镇安监站处理。镇安监站牵头向拟办理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证的人员传达上级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重点学习了《烟花爆竹零售点基本安全条件》,要求对照标准逐项自查,完善整改,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召开村居公共安全事务网格员会议,要求各网格员对辖区范围内经营点、闲置院落进行排查,确保无非法经营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罗村镇
罗村镇通过“一广五进”的方式推进禁染限放烟花爆竹工作,“一广”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五进”即“进幼儿园”、“进中小学校”、“ 进社区”、“ 进企业”、“进机关事业单位”。尤其是在各学校开展禁燃限放主题班会、师生承诺签名等系列活动,产生了广泛影响。推出严格管控五项举措: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镇域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二是对镇域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镇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