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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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3月15日,淄川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新星商厦广场举行。工商、质监、食药监、卫生、物价、司法、烟草、广电等23家单位参加了活动。副区长杜钦君、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闫盛霆、区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宝业出席活动并巡视会场。
活动紧扣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展开,现场设立职能部门宣传咨询区、优质商品服务展示区,组织开展了日常消费咨询、法律法规宣传、投诉举报受理、真假商品鉴别、名优商品服务展示等。活动现场,区工商局、消保委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16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100余人次,受理投诉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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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23:49: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