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用事业局开展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检查
吉林松原天然气泄漏爆炸事故报道后,市委周连华书记作出批示市公用事业局和各区县对燃气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工业用气门站、管道、液化气站和罐。为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我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紧急通知》,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一、迅速动员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我局迅速行动,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落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由局党委班子成员带队的6个专项行动督查组,每组负责2个区县,全面督查专项行动进展,确保检查行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开展排查。全面彻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日程安排、标准要求和工作措施,列出检查清单,细化检查内容,实施精准检查。突出检查重点,从燃气行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燃气施工现场、燃气场站、燃气储罐、阀门井、调压站(箱)、燃气锅炉房等重点场所、部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狠抓隐患整治。坚持果断迅速、分类施策、铁腕整治,全面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责令立即停产停工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在隐患消除前,不得生产运营;对非法违规建设的企业及项目,立即依法取缔关停。
四、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零容忍,坚决做到严格执法、顶格处理、绝不姑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立即挂牌督办,并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采取吊销许可证、罚款、查封、信用惩罚、依法处罚等行政或刑事措施,严格查处;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