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万农民享受新农合补偿
新农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参合群众解说报销程序
本报桓台讯 近日,陈庄镇陈二村村民侯玉仁因患“椎管狭窄”,来到果里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45天,共花费各类医药费25510.2元,其中新农合报销金额13285.***元。出院时,他高兴地说:“没想到能报这么多,才花了一半的费用。”
和侯玉仁一样,今年1至7月份,我县享受到新农合报销补偿的有172241人次,报销总额达2048.17万元。其中,门诊报销受益人次159966人,报销金额479.4万元,住院报销受益人次12275人,报销金额1568.77万元。报销金额在万元以上的41人次,较去年全年20人次来说,半年多的时间就增长了一半。其中,人均报销额同比增长24.52%。2009年全县共有参合农民35.5万名,参合率达99.7%。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完善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是县委、县政府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确定的惠民实事之一,为把好事办好、办实,我县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补偿上更加惠民,报销上更加便利,使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
“今年,新农合制度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住院报销比例提高。”桓台县新农合办公室主任张凤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范围内)报销比例由2008年的50%提高到60%,其中县精神病院住院费用(报销范围内)按65%比例报销。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报销:住院费用5000元以下按30%比例报销;住院费用5000元以上至20000元按35%比例报销;住院费用20000元以上按45%比例报销。市及市级以上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2008年的15%提高到25%。中药、中医适宜技术报销比例在相应级别补助基础上提高10%。
在门诊费用报销方面,今年,县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41元,各级财政补贴增加到80元,其中,个人筹资20元,将农民个人缴纳资金组成门诊统筹基金,用于门诊报销。参合农民在本镇卫生院和定点村卫生室门诊医药费用按20%比例报销,每人每年累计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最高额度为200元。
此外,为了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我县将部分药品列入了新农合报销范围,增加了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目前,共有1089种药品列入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其中西药有753种,中成药有336种。
据张凤云介绍,自2005年以来,桓台县为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安装了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研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开通了VPN专网,建成了覆盖全县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新农合数据的高效处理和安全快捷。镇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了微机、打印机等设备,在门诊大厅设立了报销补偿窗口,群众出院后,医药费用的结算、报销当场在网上审核、兑付,实现了“一证通全县,报销真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