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台评估制度提升基层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区(县)政务服务规范化管理,推动“一次办好”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近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2020年区县政务服务工作评估要点》,详情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区(县)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推进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为民服务水平,推动“一次办好”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制订本评估要点。
一、评估对象
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评估内容及标准
重点评估市委、市政府开展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进一步推进“一窗受理”改革、提升“一网通办”水平、“一链办理”水平等工作部署,对各区县政务服务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进行全面评估,实行百分制计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每季度一考评,年终汇总计算评估成绩。
(一)持续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大力推行无差别“一窗受理”。(30分)
1.推进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20分)
(1)制定切实可行改革方案。(4分)按照全市推行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县推行改革工作方案,组织各区县部门将“3+1”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应进必进。窗口与入驻部门签订授权办理委托书。纳入综合一窗事项,部门与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签订授权受理委托书。进驻事项纳入一窗受理率实现95%以上。
(2)事项标准化梳理。(8分)按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的标准和无差别受理要求,对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要素进行规范。事项要素规范、准确率达到98%以上。
(3)窗口设置。(4分)对行政审批大类的受理窗口进行整合,设置综合一窗受理窗口、潮汐窗口、统一出件窗口等,实现无差别一窗受理功能。对整建制进驻的部门分厅,建立“专区一窗”实现专区内无差别综合受理。
(4)人员管理。(4分)建立专业高效的综合受理队伍,建立健全受理人员培训、考核等管理机制。
2.提升“一网通办”水平。(5分)
(1)网上服务事项覆盖度。(3分)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入驻部门做好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发布、办事指南规范编制、公示及动态调整,清单要素内容发生变动的,于一周内完成在政务服务网平台数据的调整。
(2)线上线下一体化水平。(2分)实现网上平台运行与线下运行统一规范,上网运行事项要基于前期事项标准化梳理成果,公布的办理流程要和实际办理流程一致,网上流程和线下流程、大厅办理流程要统一。
3.完备硬件措施,实现自助办理(5分)。在政务服务大厅以人流动线为原则,第一视角设置导办台和查询触摸屏、叫号机等设备。规划自助办理区,配置自助填单机、自助服务终端机、网办计算机等设备,工作日有专人辅导帮助群众网上办理、自助办理申办业务。
(二)实现市、区县政务服务一体化。(10分)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推行市、区县政务服务一体化改革,建立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窗口,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优化流程,实现“全域受理、属地审批、就近取证”模式。
(三)实施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开展主题式审批、告知承诺、秒批秒办,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10分)
1.主题式审批。(5分)推出不少于100项主题式审批事项,同步编制办事指南及规程,并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开。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办理、统一出证”模式。建立前后台和相关部门协作机制。
2.秒批秒办。(2分)推出不少于60项秒批秒办事项清单,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信息共享,整合优化审批流程,通过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等多渠道实现智慧审批。
3.告知承诺。(2分)积极推行容缺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在政务服务网和办事窗口公开容缺办理事项清单和示范文本。涉企业事项100%可实行容缺受理,推出可实行容缺办理事项不少于500项。
4.“六办”办理。(1分)结合事项颗粒化梳理,进一步编制完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承诺办、预约办”“六办”事项清单,并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上公布。
(四)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15分)
1.数据录入率。通过山东政务网数据实时输入、通过“一窗综合受理”系统数据二次录入、数据汇总打包导入等方式,将全部办件数据归集到“好差评”系统,数据录入数量达到应办件量的80%。部门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覆盖率达80%以上;区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现镇、村(居)全覆盖。
2.评价满意率。部门满意率达到98%,对办件少(年办件量低于500件)的部门满意率达到90%,倒逼政务服务提升。
3.差评整改率。收到办事群众的差评后责任单位要立即进行回访调查,并在规定时间整改落实到位,差评整改率达到100%。整改后经再次回访服务对象表示满意。
(五)完善窗口“无否决权”制度,推行“延时预约***服务”、“找茬”机制。(5分)
1.完善制度。完善窗口“无否决权”制度、“延时预约***服务”、“找茬”机制,制定印发相关文件。
2.落实机制。建立窗口“无否决权”报批机制、“延时预约***服务”工作台账;在政务大厅设置“找茬台(窗口)”。
(六)深化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20分)
1.扩大“1+N”审批覆盖面。(5分)除涉及危化品或有特别规定项目外,工业投资项目全部纳入“1+N”模式审批,建立“储备、审批、开工”分阶段的《“1+N”审批项目库》,努力提高办结项目比例。联审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录入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和数据共享平台分发办理。
2.落实帮办代办和服务专班。(4分)对照《窗口前移“零距离”服务企业项目八条措施》,逐项落实,并为区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包括技改项目),配备帮办代办员或VIP服务团队。每月上报《帮办代办***服务月报表》和不少于2条典型工作案例。
3.积极推动“区域化评估评审”、“标准地出让”和“先建后验”改革。(5分)在各类开发区、专业工业园区等成熟功能园区,全部实行区域化评估评审,年内要有新增工作量;积极推动“标准地出让”和“先建后验”改革,年内要打造至少2个示范案例。
4.实施审批流程再造和审批模式创新(6分)。围绕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大力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和审批模式创新。4月底前提报2项以上创新项目,并在年内完成,得到市级部门以上认可推广。
(七)加强镇村基层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10分)
1、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及事项上网运行(4分)。按照镇村便民服务机构建设参考标准,推进镇村便民服务机构建设,日常管理及帮办代办等制度健全完善;镇级事项(包括社保、医保、民政、卫健、残疾人服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审批服务、税务服务、公安户籍等领域内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事项)进驻率达到90%以上;镇村两级事项要素在政务服务平台上规范展示;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每个镇办至少配备一台政务服务自助终端设备。
2、镇级事项实现“一窗受理”(6分)。通过购买服务、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解决人员不固定、服务效率低等系列问题,推动各区县80%以上的镇办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真正实现“一窗受理”“全科受理”。
(八)加减分项(加分、减分均不超过20分)
1.加分项:
(1)创新审批机制,优化再造流程,成效显著,被国家、省、市认定推广或主要领导批示的,每件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5分,被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推广的加1分。同一件事涉及多层级的,按最高分值加分,最高加5分。政务服务工作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国家级每次加3分,省级每次加1.5分,市级每次加1分,同一件事被多层级表彰的,按最高分值加分,最高加5分。
(2)重视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宣传,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宣传的,每篇次加3分;在省级主流媒体宣传的,每篇次加1.5分;在市级主流媒体宣传的,每篇次加0.5分;在“淄博行政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每发布一篇信息加0.5分,单篇阅读量每过1000人次加0.5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每月通报上签署反馈意见的每次加0.5分。相同内容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为准。此项最高加分为10分。
(3)季度重点工作完成质量高、成效显著,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的给予特别加分。第一季度:疫情防控和服务复工复产;第二季度: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颗粒化梳理、拆分,实施市区县一体化审批改革;第三季度:深化“1+N”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第四季度:初步建立无差别“一窗受理”运行机制,实现市区县政务服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镇办全覆盖。根据每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性评价,前五名加分,第一至五名依次加5、4、3、2、1分。
2.减分项:
(1)在每季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中不及时上报工作情况或推诿应付、完成质量差的,或工作不负责任被省级通报的,每次扣3分,被市级通报的,每次扣2分,被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报的,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2)依法开展审批服务。经向司法部门核查,发现存在被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变更某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行政行为违法被行政诉讼且败诉的;审批服务工作违法引起重大投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每一起扣3分,最高扣10分。
三、结果运用
根据每季度评估结果确定授予一个区县流动红旗,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区县政府,取四个季度评估结果的平均值计算年度评估结果。根据市考核办确定的对区县政务服务考核指标,将有关指标评估结果计入对区县年度考核。年内2次以上被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评为担当作为先进区县的直接定为优秀。
四、组织实施
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采用日常巡查、工作抽查暗访、档案资料检查、政务服务平台监测、群众回访测评等方式,以文件资料报送评估为主、以现场核查等其他方式为辅,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县评估评定工作。
附:区县政务服务工作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