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试
9 月4日 下午2点,在淄川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在国土和地税工作人员以及现场办理群众的见证下,国土和地税两个部门共同完了第一套二手房转让登记业务,这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试点工作正式展开。
我局落实市委学习先进对标发展工作要求,将“便民、利民”作为学习、对标、改革的核心工作,实施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受理”,打破了之前办事群众多次取号,多次排队、多次审核的不便。由国土和地税两个部门组成“联合受理窗口”,针对涉税业务,申请群众只需一次递交全部申请材料,核税和审核登记工作由业务人员并联进行,并通过系统互联实现相关数据实时推送共享,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效率。
为了顺利实现本次试点工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同地税部门进行了多次对接和沟通,认真研究和协商同窗受理的每一环节。最终确立了联合受理新流程,由联合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先进行审核并扫描录入,通过系统推送到地税系统,地税工作人员根据推送的内容进行核税,申请人缴纳税费后,再将完税信息反馈到不动产登记系统,进入转移登记工作。为此,两部门加班加点,克服系统、平台以及数据的种种障碍,实现了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为对标改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不动产 刘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