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列入山东省金融改革创新发展试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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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近日,山东省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全省金融创新发展试点范围的通知》,全省新增10家包括我县在内的金融改革创新发展试点县。我县与济阳县为济南市的首批试点县。作为金融改革创新发展试点县(市)将在金融创新发展方面得到系列政策支持,具体包括:积极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到试点县(市)设立分支机构;新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向试点县(市)倾斜;试点县(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原则上一步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适当增加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数量;探索扩大贷款抵押物范围;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省企业上市专家顾问团对拟上市企业加强指导培训,专项扶持资金适度向试点县(市)倾斜;支持探索规范民间借贷活动;强化对试点县(市)人才智力支持。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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