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三举措推行案件评查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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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一是明确评查监督重点。案件评查监督的重点为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案件等,评查监督的内容包括四项:当事人对办理本次业务的结果是否满意;工作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索拿卡要现象;在办理该业务时的效率如何;是否存在私自收案、收费或受贿现象。二是推行案件季报制度。实施案件季报制度,全面掌握当事人的姓名、详细住址、案件事由、联系号码、案件承办人等信息,便于监督回访,杜绝瞒报、漏报。三是严格监督回访。不定期回访当事人,核对案件办理经过及办理结果是否与上报材料相符。对出现个别提出意见的当事人,第一时间约谈办案人员,督促案件办理人员再次回访,做好解释工作。在回访同时,注重收集案件以外的信息,及时记录案件当事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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